中共福建师大附中委员会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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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4-05浏览次数:44供稿:福建师大附中 

一、换届选举程序

 

1、在党的支部委员会任期届满之前,召开支委会,研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有关事宜,制定工作计划,确定召开党员大会的时间、指导思想、主要议程及委员名额、构成原则、委员候选人条件、委员候选人酝酿提名办法;并向上级党组织呈报请示。

2、召开党员大会,对党员进行换届选举的目的、意义和党的民主集中制、党员权利及义务的宣传教育;组织本支部全体党员充分酝酿提名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

3、召开支委会,讨论本届支部的工作报告;组织酝酿、推荐下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查。

4、召开党员大会,向全体党员报告工作;组织酝酿、推荐下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查。

将经上级党组织审查过的支委候选人名单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并党员大会说明候选人名单酝酿产生的情况,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并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后(口头请示),提交党员大会选举。根据规定,所确定的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20%。

5、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主要程序有:①清点到会人数。大会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应参加大会的党员人数,实际参加大会的党员人数(均指有选举权的正式党员)。在确认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符合规定人数后,方可进行选举;②通过选举细则(或选举办法);③推选(通过)监票人、计票人;④宣布下届支部委员会委员名额和候选人;⑤大会工作人员当场检查票箱,分发选票,并说明填写选票注意事项;⑥选举人填写选票,按一定顺序投票;⑦清点选票,确认选举是否有效;⑧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计票;⑨宣布选举结果和当选人名单。(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党员实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选举方为有效;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应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始得当选)

6、召开第一次支委会,采取等额选举的方法选举产生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并进行支委分工。

7、支部委员会向上级党组织报送选举结果;做好落选人的思想工作;做好换届选举的总结和资料归档工作。

 

 

二、选举大会程序

 

(一)清点到会人数。大会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应参加大会的党员人数,实际参加大会的党员人数(均指有选举权的正式党员)。在确认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符合规定人数后,方可进行选举;

(二)通过选举细则(或选举办法)

(三)推选(通过)监票人、计票人;

(四)宣布下届支部委员会委员名额和候选人;

(五)大会工作人员当场检查票箱,分发选票,并说明填写选票注意事项;

(六)选举人填写选票,按一定顺序投票;

(七)清点选票,确认选举是否有效;

(八)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计票;

(九)宣布选举结果和当选人名单。

 

三、选举办法(草案)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中共              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的组织工作由上届支部委员会负责。

二、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选举。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按照姓氏笔划为序排列,实行差额选举。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实行等额选举(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其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党员大会等额选举产生)。

三、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名单,由上届支部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所确定的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20%);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查;提交党员大会充分酝酿,最后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提交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四、本届党支部委员会应选委员      名,候选人      名。

五、每一名正式党员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六、党员对于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他人,也可以弃权。投赞成票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空格内画;投反对票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空格内打“×”;另选他人的,在另选他人空格内写上你要选的那个人的姓名,并在上方空格内画;弃权的不作任何符号。

七、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党员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超过应选名额的为废票。选票不按规定填写或模糊无法辨认的作为废票。收回的选票少于或等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半数始得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进行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如果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不足名额是否再进行选举,由上届支部委员会研究提出并根据多数党员意见决定。

八、大会选举工作人员在党员中产生,唱票、计票、监票人员由上届支部委员会提出,经全体党员通过,并在上届支部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候选人不得担任选举工作人员。

九、投票结束后,由唱票、计票、监票人员负责统计票数,填写选举结果报告表,并将结果向大会主持人报告。

十、大会主持人审核确定选举有效后向党员大会宣布选举结果,并将结果报上级党委批复。

十一、选举会场设一个投票箱。

十二、本选举办法经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附件一:

 

 

关于中共福建师大附中        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预备人选的请示

 

中共福建师大附中委员会:

根据党委关于基层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意见精神和上级有关规定,我支部组织党员对下届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了推荐、酝酿,并召开支委会集体研究,建议下届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为                                       人,其中差额     人。

妥否,请批示。

 

 

中共福建师大附中             支部委员会

二○○九年四月   

附件二:

 

 

关于同意中共福建师大附中        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预备人选的批复

 

中共福建师大附中         支部委员会:

你支部关于下届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收悉。经党委研究,同意                                      名同志为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其中差额     人。请按《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将预备人选名单提交党员大会酝酿讨论,确定正式候选人,并组织选举。

特此批复。

                 

                                                                                      中共福建师大附中委员会

二○○九年四月   

附件三:

 

中共福建师大附中          支部委员会委员

       

(按姓名笔划为序排列)


符号

 

 

 

 

 

符号

 

 

候选人

姓名

 

 

 

 

 

另选人

姓名

 

 


                                                                    

说明:每张选票应选      人,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废票。同意的在候选人上方空格内划,不同意的打×;另选他人的,在另选他人空格内写上你要选的那个人的姓名,并在上方空格内画;弃权的不作任何符号。

 

附件四:

 

中共福建师大附中          支部委员会

选举结果报告表

 

中共福建师大附中委员会:

按照基层支部改选工作计划,我支部于              午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进行选举工作。本支部应到正式党员         名,实到          名。发出选票      张,收回选票      张,其中废票           张。委员选举得票情况如下:

得票

 

 

 

 

 

得票

 

 

候选人

姓名

 

 

 

 

 

另选人

姓名

 

 

 

根据选举办法规定,                                  

            人当选为支部委员。新一届支委会召开了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了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        同志

    票,当选为书记,         同志得     票,当选为副书记,其他委员分工为                              

特此报告。

                                                                                  中共福建师大附中             支部委员会

二○○九年四月   

附件五:

 

选举工作问答

以下17项摘自《福建师大党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师委组[2009]5号)

1、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应具备哪些条件?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六章第三十四条规定,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模范地履行党员的各项义务,并且必须具备以下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带头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二)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四)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五)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地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加强道德修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六)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二、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支部换届选举一般有哪些程序?

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支部换届选举一般有以下程序:

()清点到会人数。大会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应参加大会的党员人数,实际参加大会的党员人数(均指有选举权的正式党员)。在确认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符合规定人数后,方可进行选举;

()通过选举细则(或选举办法)

()推选(通过)监票人、计票人;

()宣布下届支部委员会委员名额和候选人;

()大会工作人员当场检查票箱,分发选票,并说明填写选票注意事项;

()选举人填写选票,按一定顺序投票;

()清点选票,确认选举是否有效;

()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计票;

()宣布选举结果和当选人名单。

三.党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如何产生?

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的提名,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办法。一般程序是:由上届委员会提出拟担任下届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的名额和条件;组织本支部全体党员酝酿推荐;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组织考察了解;召开全体委员会议讨论确定候选人预备名单,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候选人预备名单提交新一届委员会全体会议酝酿,根据多数委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召开新一届支部委员会进行选举。

党支部党员人数不足7人的不设支部委员会,只设党支部书记(必要时可增设副书记)。这些党支部的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由党支部全体党员酝酿提名,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召开全体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四、在什么情况下选举人可以委托他人代写选票?

在选举过程中,到会参加选举的党员因不识字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自己填写选票时,可以委托到会参加选举的其它党员代写选票。被委托人必须按照委托人的意愿填写选票。

因故请假不能参加选举的党员,应视为缺席,不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五、党的支部委员会进行换届选举时,党员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不计入应到会人数之内?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但从实际情况看,由于种种特殊原因,有的党员确实无法到会参加选举。为了保证选举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经报党总支同意(直属支部报校党委同意),并经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

()患有精神病或其它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

()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

()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

()年高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工作调动,外派锻炼,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毕业分配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不属于上述情况的党员,均应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列,绝不允许因实到会党员数达不到规定人数而擅自减少应到会人数。

六、党的支部委员会委员的分工有哪些要求?

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党的支部委员会委员分工一般应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委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人。

七、党支部书记人选的推荐要注意那些条件?

按照配齐配强党支部书记的要求,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福建省委实施细则第六章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师党支部书记一般应兼任教研室(研究室)主任或副主任,推荐人选时应给予考虑,原则上要求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                

8、没有党的正式组织关系的党员能否被提名为委员候选人?

根据党章规定的精神,只有有正式组织关系并被编入某个党组织的正式党员,在该党组织内才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从外单位转来的正式党员,如果只持有“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即临时组织关系,而没有“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即正式组织关系的,不能被提名为该党组织的委员候选人。

9、离职学习的党员是否可以被提名为委员候选人?

离职学习的党员,凡党的正式组织关系已经转出原所在党组织的,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在原所在党组织内不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故不能提名为委员候选人;学习时间不长,按照有关规定党的正式组织关系没有转出原所在党组织的,在原所在党组织进行换届选举时,如符合候选人条件并得到多数选举人同意,可以被提名为委员候选人。

10、委托他人代写选票时,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应注意什么?

委托他人代写选票时,委托人应按照自己的意愿,向被委托人清楚地表述自己赞成哪些候选人,不赞成哪些候选人,或另选哪些人。被委托人应忠实地按照委托人的意愿填写选票,并应向委托人复述选票上填写的人选。被委托人负有为委托人保守秘密的责任。选票填写完毕后,一般应由委托人亲自将选票投入票箱。

11、召开党员大会(党代表大会)进行选举时,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或代表为什么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或党员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规定,“因故未出席会议的选举人,不能委托他人投票。”作这样的规定,是基于以下考虑:党内选举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进行选举时,凡有选举权的党员或党代表大会代表或委员会委员都应参加。只有直接参与酝酿提名候选人和投票选举,才能充分表达选举人的意愿,正确行使党章赋予的神圣权利。规定未出席会议的选举人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也可以防止选举中可能出现的搞亲亲疏疏、团团伙伙一类的不正常现象。

 

附件六:

 

选举工作参考

 

1、监票人主要职责

(一)投票前检查票箱,监督发放选票;

(二)投票时监督投票;

(三)投票结束后,当众打开票箱,监督计票人清点选票,核实收回的选票数是否与发出的选票数相等,并将核实情况如实报告会议主持人;

(四)在会议主持人宣布选举有效后,监督计票人计票;

(五)计票结束后,审核计票结果并签字。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工作。

2、计票人主要职责

(一)在监票人监督下分发、清点和计算选票;

(二)在计票结果报告单上签字。

3、选举注意事项

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划为序排列。选举人不能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选举人的意志代写。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投不赞成票者可以另选他人。投票结束后,监票人、计票人应将投票人数和票数加以核对,作出记录,由监票人签字并公布候选人的得票数字;由会议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

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每一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实行差额预选时,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半数的,方可列为候选人。进行正式选举时,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也可以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4、支委换届选举党员大会主持词

同志们:

今天召开中共福建师大附中        支部党员大会,改选支部委员会。我支部共有党员   名,其中正式党员   名,预备党员   名。有选举权、被选举权的党员   名。今天大会应到党员   名,因病、因事请假   名,实到   名,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五分之四,符合规定人数,可以进行选举。

全体起立,奏《国歌》……请坐下。

今天的大会议程是:选举中共福建师大附中        支部委员会委员。

请大会工作人员宣读中共福建师大附中        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宣读完后)

请计票人清点到会人数。(待计票人报告人数后)

今天应到会   名,实到会   名,符合规定人数,可以进行选举。

请监票人当众检查票箱。(稍停)检查完毕。

请计票人领取并向党员分发选票。(稍停)

各位党员都收到选票没有如有,请举手。如有多领的请退回。

(监票人报告发出选票情况)

各位党员,大会共发出选票    张,与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相符。

请工作人员宣读填写选票注意事项。

各位党员听清楚没有?没听清楚的,请举手。

请各位党员填写选票。

 (稍候,待写票完毕)

(宣布投票方法、顺序)

请监票人、监票人投票。

请工作人员引导党员按指定的票箱和路线投票。 (投票完毕)

请监票人和计票人开箱清点选票。

各位党员,今天大会实到会党员   人,发出 选票   张,收回选票   张。发出选票,收回选票与到会有选举权人数一致(或少于投票人数),根据大会选举办法规定,本次选举有效。

现在请监票人和计票人计票。

 (计票完毕)

请大会监票人报告计票情况。

 (宣读完毕)

根据大会选举办法和计票结果,有   名委员候选人,   名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党员的半数,分别当选为中共福建师大附中        支部委员会委员;现在请大会工作人员宣读当选人名单。

今天的大会议程进行完毕。

 

5、支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的程序及主持

支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的选举,是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党的委员会后,即应召开支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书记;会议的程序一般是:

(1)清点实到会委员人数。主持人报告应到会委员人数和实到会委员人数,确认是否可以进行选举;

(2)讨论并通过选举办法;

(3)支部委员会负责同志作关于新一届支部委员会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的说明;

(4) 推选监票人,指定计票人;

(5) 监票人当场检查票箱,计票人分发选票。主持人说明填写选票的注意事项;

(6) 填写选票,投票;

(7) 清点选票,确认选举是否有效;

(8) 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计票;

(9) 监票人向会议报告选举结果,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

(10)通过支部委员会的有关决议;

(11)新当选的支部委员会书记讲话。

 

根据规定,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由上届支部委员会委托一名委员主持。选举结束后,通过有关决议或新当选的书记讲话时,会议由新当选的党的委员会书记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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