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阅规则

当前位置:首页  图书馆  本馆概况  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07-03-21浏览次数:65供稿:福建师大附中 


  1、借阅时间:学生中午12:00至14:00(夏季14:30),下午第三、四节,课后延长半小时;老师整天;周六下午14:00(夏季14:30)至17:00(夏季17:30);寒、暑假逢周二、五上午开放。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开放。

  2、借阅量:每学年每生借阅书刊不少于15册,每周到馆不少于1次,这项基本要求列入学生评先的一项要求。平时,每生借阅书刊最多不超10册(其中过刊合订本1册,现刊1册),假期可多借10册。每位在职教职工借阅书刊不超20册。退休教职工借阅书刊不超5册。另师生可借音像资料1片(盒)。学生在一个学期内借阅15册就可以到咨询台办理借阅证升级手续,升级后的借书量升为20册。

  3、借阅时限:图书借出时间为30天(寒暑假、节假日不计时限),现刊和音像资料借期为7天。除现刊、音像资料外,如需要,学生的未超期图书可续借1次,教师可续借5次(续借可在图书馆网页自行办理或到借阅厅自助机上办理)。

  4、借阅证(全校实行一卡通后就用一卡通):新生、新教师须缴交1张本人1寸照片到图书馆办理借阅证。借阅证不得他借,如丢失应及时来馆挂失,申请补证,违者造成他借、遗失等,后果自负。

  5、带包者请将包存放在书包屋(柜)内,钱包等贵重物品应随身带,避免丢失。

  6、学会使用代书板(记住号码,使用方法见代书板背面),在取书、刊时,以板代书、刊,放在该书、刊的位置上,阅毕书、刊复位,取出代书板,最后归还原处。

  7、做文明读者,尊师、礼让、漫步轻声,轻拿椅子,离开时放回原位,不乱扔纸屑杂物,不吃零食,保持整洁、安静。

  8、要爱护图书、设备等公共财物,不乱涂乱写,不随意损坏。使用仪器设备应按规定的程序操作,注意用电安全。


服务热线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对湖路15号(350007)

  • 微博

  • 官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