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电子阅览室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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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7-04浏览次数:42供稿:福建师大附中 

1、本室计算机提供上网学习与查找资料,不可安装与学习无关的软件。

2、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确保校园网络的安全运行。

3、 持借阅证(或一卡通)上机,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不能私自更改各项设置或删除文件,以免系统崩溃。

4、不登录不健康的网站,不玩电子游戏,不发表有损国格、人格的言论。

5、不泄露国家机密,不传播网络病毒,不使用黑客软件进行网络攻击。

6、自觉遵守国家有关知识产权的规定,不侵犯他人或集体的权利。

7、上网结束须及时退出帐户并关机,放好椅子。

8、遵守社会公德,请勿携带零食、饮料、雨具进入,保持室内安静整洁。

9、不要长时间使用网络聊天工具(如QQ等)消磨时光。

10、发现机器故障,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不得私自拆卸、挪动计算机,严禁关闭防火墙。

 

服务热线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对湖路15号(35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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