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计算机使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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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6-27浏览次数:134供稿:福建师大附中 

1、计算机主要为教师编辑、制作课件和上因特网查找教育教学资源等提供服务。

2、严格按照操作程序开启和关闭计算机,使用结束应关闭计算机及显示器电源,并将桌椅整理好。

3、教师在使用校园网提供的服务时,应遵守网络有关法规条例,不得向他人发送恶意的、挑衅性的信息,不得使用校园网查阅、复制和传播危害国家安全、妨碍社会治安和淫秽黄色的信息。

4、不要自行操纵编辑和刻录系统,若有课件要制成光盘等,请与信息中心人员联系,由他们协助制作。

5、爱护设备,严禁吸烟,自觉维护环境卫生和消防安全。

6、若计算机出现问题,请及时与管理人员联系,不要随意删改程序或乱按开关,请不要自行拆卸。

服务热线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对湖路15号(35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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