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阅读明星、阅读之星、优秀书友和书香班级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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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4-11浏览次数:37供稿:福建师大附中 

1、表彰时间:每年4月23日(世界读书日),表彰一批先进集体(书香年段和书香班级)、阅读明星、阅读之星、征文获奖、优秀书友等。

2、评选先进个人条件:

(1)借阅量和到馆率都要或超过省厅的基本要求(每生借书不少于15册/学年,到馆不少于1次/周)。

(2)自觉遵守图书馆各项规定,积极参加读书活动。

(3)通过阅读,提高文化视野和素质。

(4)优秀书友要求经常收集同学们对图书馆的需求和建议,架起图书馆与同学之间信息沟通的桥梁。

(5)优秀书友要每两周参加图书馆服务一次,做到友善、耐心、热情、诚恳。

(6)阅读之星前十名评为阅读明星。

3、表彰办法:根据读者的借阅情况和参加活动情况,由图书馆进行评选十个书香班级、十位阅读明星、九十位左右的阅读之星等进行表彰,最后由校工会、德育处、教务处、教研室、团委会、图书馆、关工委联合表彰,发给奖状或奖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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