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俭自强--升旗仪式上关于公民道德建设系列讲话之四(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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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2-04-15浏览次数:75供稿:福建师大附中 

  “勤俭”作为公民道德的基本规范,它本身又包含着两个主要的方面,“勤”就是勤劳、勤奋、勤勉;“俭”就是俭朴、俭约(俭省)、节制,这两个方面又是相互为用、相辅相成的。因此,概括说来,“勤俭”也就是勤劳而节俭。勤俭既是公民道德的一个基本规范,又可以是一个国家建国的方针。我国古代的传统美德就认为,“勤俭”是一个人为人处事的一个基本要求。“勤”就是尽力地、不断地去做,坚持不懈地为一种追求而奋斗,这是任何一种事业获得成功的重要条件。人们常说:“天才就是勤奋”,马克思说:“在科学的道路上,没有平坦的大道,只有不畏劳苦沿着崎岖的小路勇于攀登的人,才有希望达到光辉的顶峰。”
  俭,一般来说,多指在生活、用度上的俭朴和节约。“俭朴”不是“吝啬”,而是一种“节制”,在应当花费的地方,一个俭朴的人,必然会恰当而大方地用钱。一个具有俭朴美德的人,不但不会以“俭朴”为“寒酸”、为“吝啬”、为“低人一等”,而且能够把俭朴视为一种高尚的情操和境界,从中培养和陶冶自己“以奢侈为辱、以俭朴为荣”的品德。当然,我们也应当看到,随着经济发展和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俭朴”也是相对变化的。古人认为,“勤能补拙、俭以养廉”,这是寓意很深的。
  先就“勤能补拙”来看。一个人在事业上的成就,最重要的就是竭尽能力、持之以恒地不断地努力。《礼记・中庸》中说“人一能之,己百之,人十能之,己千之,果能此道矣,虽愚必明,虽柔必强”,就是说,只要能够持之以恒、勤奋努力,就必然能够在事业上取得成就。一个本是“柔弱”的人,只要能“勤”,就能够成为一个“坚强”的人;一个本是“愚笨”的人,只要能“勤”,就能够成为一个聪明的人。
  其次,就“俭以养廉”来说,也包含着深刻的人生经验和哲理。一个在生活上厉行俭朴和注重节约的人,就不会被各种物质欲望所引诱,也不易被一些腐朽思想所腐蚀。一个人,在俭朴的生活中,最容易培养和形成一种淡薄享受和廉洁奉公的思想品德。“俭以养廉”对从政的官员来说,能抵制金钱、美女、名誉、地位的腐蚀;对于一般人来说,则有保持清廉品德、培养严格自律的重要作用。
  “自强”就是自己努力、发奋图强,一息尚存,永不停息的意思。它强调一个人在社会生活中,应当自力更生,要有一种在困难情况下知难而进的勇气和不屈不挠、顽强拼搏的精神。中华民族是一个有着非常突出的“自强”传统的民族,在漫长的历史中,这一“自强”的精神,经过一代一代的不断发展,成为中华民族能够长期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一个重要的精神支柱。
  早在春秋时期,著名的思想家屈原就在他的《楚辞・九章・怀沙》中,最早提出了“自强”的思想。他在当时所处的极端困难的情形下,仍然说:“惩违改忿兮,抑心而自强”,屈原所提出的“自强”的思想,是我国传统道德和传统文化中的精华,应当加以继承和弘扬。在我国古代的《易经》中,也提出了“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认为一个有道德的人,应当如大自然日月运行不息那样,自我努力、奋发图强。
  在我国传统文化和传统道德中,“自强不息”和“自强”的思想,不断地得到丰富和发展。一般来说,它包括有四个方面的意思,就是自尊、自立、自信和自胜。  自尊,也就是自重,就是尊重自己的人格,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够坚持自己的操守。一个能够尊重自己人格的人,就一定会在事业中兢兢业业、切实负责,严肃认真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一个自尊的人,就能够在任何情况下都坚守社会主义道德的要求,不做不道德的事。一个自尊的人,在自己的生活和工作中,能够以身作则、言行一致,以自己的道德人格来影响他人,造福社会。
  自立,就是依靠自己的力量,在生活和事业上努力奋斗。一个人,在社会中生活,不但在生活上要自立,而且在事业上要自立。一个人和一个国家一样,在成长的过程中,当然需要各方面的帮助,但是,归根到底,只有依靠自己的力量,才能达到兴旺发达的目的。特别是在贫穷落后、艰难困苦、身处逆境的情况下,更要坚持“自立”的精神。自信,就是坚定不移地相信自己的能力,就是相信自己在事业中能够依靠自己的力量来取得成功。自信决不是盲目的自大,更不是不顾客观情况去做那些自己做不到的事。自信是一种精神、一种品质,它是建立在对客观情况的正确认识的基础上,是对经过努力可以达到的、力所能及的事情的信心。我们常说,“坚持就是胜利”,这就是“自信”的力量。
  自胜,就是能克制自己、战胜自己的弱点,激励自己不断前进。在人的一生中,总是要遇到各种各样的挑战,承受来自不同方面的压力,引起思想和情感上的变化。如何在这种情况下,保持清醒的理智,做出正确的选择,克服一切干扰,这是事业成败的一个重要关键。要做到“自强”,就必须要能“自胜”。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古人才强调,战胜了别人,只能算是“有力”,还不能算是“强”,只有能战胜了自己的各种弱点,从始到终,都能勇往直前,这才算是“强者”。
  “勤俭”和“自强”这两个公民道德的基本规范,是有着密切的关系的。一个能够厉行勤俭的人,必然是一个自强不息的人。勤奋努力、坚持不懈,就是自强,离开了勤奋努力和坚持不懈地奋斗,也就不可能有什么“自强”可言。同样,一个“自强”的人,不但要“勤”,要自强不息,永不停息地发奋图强,而且要“俭朴”和“节制”,否则,他就会陷入奢侈和享乐,他也就不可能“自强”了。
  一个人是这样,一个国家也是这样,只有厉行“发奋图强”和“勤俭节约”的方针,把“勤俭”和“自强”结合起来,动员全体人民自力更生和勤俭建国,才能达到自强和振兴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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