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暨先进表彰大会在榕召开,大会表彰了第十二届省级文明单位(学校)。我校荣获“福建省第十二届文明学校”称号。
“省级文明学校”是省委、省政府联合授予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且成效突出、在全省发挥示范作用的学校的综合性最高荣誉称号,体现了一所学校的整体实力和综合竞争力。 此次文明学校荣誉称号的获得必将推动我校各项教育事业新发展,学校将再接再厉,秉承优良传统,与时俱进推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持续深入。(办公室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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