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12月15日,学校党委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家庭教育促进法》)专题学习会。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福建师范大学党委巡察二组副组长闵华、成员林志富巡听会议,会议由党委书记吴泳清主持。
会上,学校纪委书记(兼)、校务委员蔡宣步作为该专题的重点发言人,他围绕《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具体内容,结合学校 “德育树” 工作理念以及学校在促进《家庭教育法》宣传普及上所采取的措施,深刻阐述了《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深刻内涵、重大意义以及实现路径。
党委理论中心组成员围绕学习专题作了发言交流。会议认为,《家庭教育促进法》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法律的出台和实施,展示了国家对家庭教育的高度重视,家庭教育已从家事上升为国事,旨在引导父母建立良好的育人观、成才观,树立良好的家风家教,助推“双减”政策更好的落地实施。党委书记吴泳清在总结中指出要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附中作为福建省基础教育的一面旗帜,要在推动《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宣传普及和贯彻实施、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增进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方面发挥示范辐射作用,帮助广大家庭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让先进的家庭教育理念和方法广泛传播,让更多家庭受益。从家长价值观到学生思想品德,从生活习惯到学习品格等方面要建立家校全方位合作机制,利用家长会、家委会等契机,积极开展公益性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实践活动;应从家庭教育问题切入,以调查研究的方式,整理家庭教育中出现的问题,针对具体问题,针对家庭教育不同需求,制定可行性家庭教育方案,打造学校德育特色品牌;充分发挥心理咨询中心和心理辅导教师的作用,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成长、思想动态,做好心理健康筛查、心理建档工作;广大一线教师要以身示范,给学生树立好榜样,做“经师”和“人师”相统一的大先生,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培养引导孩子形成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好人格。
闵华副组长对学习会作了点评指导。她认为,此次专题学习会准备充分,主题鲜明,程序严谨,对促进学校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她对中心组学习提出四个方面的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自觉;二要突出政治引领,落实首要任务;三要扛起主体责任,严格规范管理;四要推动学以致用,提升学习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