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新一轮“平安校园”等级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闽教安〔2018〕33号)文件要求,历时三年,经创建、申报、考核和认定,近日,福建省教育厅授予我校省级“平安校园”荣誉称号。
三年来,学校党政高度重视新一轮“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安全稳定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履行学校安全主体责任,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和人防技防物防措施,建立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的长效机制。
我校将以此次荣获“省级平安校园”称号为契机,持续推进“平安校园”创建,继续落实落细安全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校园安全管理水平,努力用高水平平安建设成果护航学校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保卫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