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督察组莅临福建师大附中督察指导工作

时间:2005-12-28浏览:61

  12月26日下午,公安部预防重大治安灾害事故保障公共安全专项督察组一行莅临福建师大附中,对仓山区开展校园及周边地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和落实公安部“八条措施”的情况进行督察指导。福建师范大学李敏副校长、我校党政领导及责任区派出所和消防大队的相关人员陪同检查。

   检查组一行首先深入到学生宿舍、食堂、厨房等处,对该校的消防安全设施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并随机提问了学生、厨师如何进行使用灭火器材,如何组织自救逃生等基本的消防常识。通过检查,检查组对仓山区开展校园及周边地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情况给予了充分的肯定。结合实际,检查组人员对加强当前消防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认真抓好冬防工作,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场所的监督力度,要按照刘金国副部长提出的“统领、转移、改革、攻坚、落实”要求,把工作重点转移到预防工作上来。二是要按照周部长提出的“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要求,提高部队快速反应能力,提高部队扑救火灾和抢险救援战斗力,做到出动及时,战斗展开迅速。三是要加强部队冬季训练和灭火救援演练。将训练场搬到演练场,熟悉场所的每个部位,缩小操场训练和实战的差距,从而提高部队快速反应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