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之际,我校刘幼歆、罗春沂、汪玲、宋光中(已故)等四位离休老同志荣获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发的 “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 9月24日下午,我校校长温青、党委书记吴剑锋分别到刘幼歆、罗春沂、汪玲三位老同志家中为他们颁发了“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向老同志们致以崇高的敬意,感谢他们一直以来为学校教育事业所作出的贡献,并关切问候他们的身体状况和生活情况,确保把党中央的关怀慰问送达每一位纪念章获得者。温青校长、吴剑锋书记表示,学校将一如既往地关心关怀退休老同志,从老同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优先落实各项待遇,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帮助老同志解决好生活上的困难,让他们切实感受到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之际,开展纪念章颁发活动,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老战士老同志等人员的关心厚爱,对于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凝聚力和感召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按照规定,纪念章颁发给下述对象中符合条件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健在的老战士老同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获得国家级表彰奖励及以上荣誉并健在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因参战荣立一等功以上奖励并健在的军队人员(含退役军人);
――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作出杰出贡献的国际友人。
(2019年1月1日以后去世的,在此次发放范围之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获得国家级表彰奖励及以上荣誉并健在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因参战荣立一等功以上奖励并健在的军队人员(含退役军人);
――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作出杰出贡献的国际友人。
(2019年1月1日以后去世的,在此次发放范围之内。)

汪玲同志家属代表汪玲领取纪念章
罗春沂同志与校领导合影


刘幼歆同志领取纪念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