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加分申请】关于办理福建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校园公开招聘教师笔试加分手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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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22浏览次数:458供稿:福建师大附中 

根据《2025年福建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校园公开招聘教师方案》,现将符合笔试加分政策考生办理加分手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符合加分政策的类型及材料要求

1.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

符合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和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等12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闽退役军人厅〔201933)等有关规定的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需提供以下加分证明材料:

1)退役运动员需退役证明、获奖证书。

2)退役士兵需退役证,获得优秀士兵的需提供优秀士兵证书或优秀士兵登记(报告)表,荣立三等功、二等功的需提供立功受奖证书或个人奖励登记(报告)表,入伍前是全日制普通大专及以上学历大学毕业生、在校生、在籍生(国家统招)的退役士兵,需提供相应学历毕业证书。

2.服务基层项目的高校毕业生

符合《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有关规定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服务社区计划”等福建省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发放的相关证书。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我省统一组织实施的大学生村官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并于2025731日服务期满但尚未考核的考生,需提供县级以上服务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经我校同意后最迟于2025731日前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材料,拟聘人员逾期未提供者,取消聘用资格。 

3.其他要求

以上所需证明材料原件如果存放在个人档案中,必须在复印件上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申请加分人员应对提交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关责任。

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生,不再享受事业单位招考优惠政策。

二、其他事项

请符合上述笔试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填写附件《笔试加分申请表》(见附件),并将加分有效证明材料扫描后,发送至25358923@qq.com邮箱;在我校开展的校园公开招聘现场资格审核前未发送加分材料,视为放弃加分资格。参加现场资格审核时,请提交纸质申请表及有效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核,我校将在学校网站对符合加分政策人员进行公示,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朱丽凤 059183445548)。 

 

附件:《笔试加分申请表》

 

福建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2024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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